溆浦森警嚴查無證經營危險廢物違法行為
2022-08-29 16:17:04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周玉意 | 作者:伍希博 申瑞瑾 | 點擊量:9318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伍希博 申瑞瑾)8月26日,溆浦縣森林公安局與懷化市生態環境局溆浦分局聯合執法巡查,連續查處3起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行政案件,依法行政拘留3人。
現場檢查期間,民警發現盧峰鎮城南某汽配店經營者舒某擅自收集、貯存鉛酸廢舊蓄電池,現場計數64個,總重1225千克;城北某汽配店經營者向某擅自收集、貯存鉛酸廢舊蓄電池,現場計數27個,總重398千克;深子湖鎮某輪胎修理店經營者黃某擅自收集、貯存廢舊鉛酸電瓶232千克(大小共15個)、廢機油約90升,3人均未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手續,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均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安全生產工作事關人民福祉,事關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溆浦縣森林公安局積極貫徹落實省廳“生態三湘”200天專項行動和全縣防范化解生態環境領域重大風險隱患“利劍”行動暨“夏季攻勢”的工作要求,通過聯合執法、主動出擊、廣泛排查和嚴格查處等方式多措并舉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守護好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安全底線,今年已開展聯合執法20余次。
民警提醒,廢舊鉛酸蓄電池屬于危險固體廢物,其中鉛和鉛的氧化物及其他酸堿化學物質容易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具有周期長、隱藏性大等特點,收集、運輸、貯存、處置均有嚴格的規定,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才能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責編: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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